基层反映:新贸易壁垒对外贸企业出口带来影响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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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印度、巴西、埃及等新兴经济体国家密集出台多项贸易壁垒及限制措施,对近年逐渐将新兴市场作为出口增长重要支撑力的南通造成带来影响。一是技术标准大幅提高。今年埃及规定,4月1日起我国出口至埃及的工业产品须符合埃及标准或其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苏丹规定,从7月1日起,出口至苏丹的产品须符合苏丹标准。新规一旦实施,南通近百家出口企业将受到影响。二是隐型贸易壁垒增加。近年,除正常的退证调查外,出现名为“退证查询”的隐型贸易壁垒,部分企业在等待退证核查期间不堪高昂的滞港费用,向有关国家海关缴纳“保证金”,以便货物顺利放行。据统计,今年截止5月底,南通共收到退证查询24份、均来自东盟国家,同比大幅增长118%。其中,22份来自印尼海关、同比暴增144%。三是出台进口限制规定。去年印尼国会通过《新贸易法》,允许政府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出口,对我国出口的数十项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对部分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巴西、墨西哥等拉美国家也先后宣布对华货车轮胎、不锈钢洗涤槽、锌合金把手等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因南通化工产品和钢制品出口量都比较大,这些限制规定会对南通出口带来不利影响。对此,企业迫切希望建立包括地方政府、商会协会、驻外经商机构和企业在内的“四位一体”应对新贸易壁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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