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偶卖家必看:出口欧盟产品合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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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生产或选购供儿童玩耍的玩偶时,应留意哪些潜在风险?

A

机械物理风险:小零件可能造成36个月以下儿童窒息,锐利边缘和尖端可能导致伤害。

化学风险:超限的危险化学品可能对健康产生短期和长期影响。

电子元件风险:含电子元件的玩偶可能涉及电气、光辐射和电池安全问题。

光学风险:例如激光、LED灯和蓝光等高强度光源可能对视力造成损伤。

电池风险:内部线路或电子设备的短路可能导致电池过热甚至爆炸,这可能会释放出有害化学物质。小型电池(如AAA型号或更小)如果被放入口中并不慎吞下,可能会引起窒息和消化道的严重损伤。

Q

向欧盟销售玩偶玩具,应遵守哪些法规和标准?

A

《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规定玩具在欧盟上市前必须符合的安全要求。

协调标准:若被《欧盟官方公报》(OJEU)引用,符合这些标准的玩具即满足玩具安全指令要求。



适用的主要标准包括:

EN71系列对玩具安全至关重要,其中和玩偶相关的部分包括:

EN 71-1:2014+A1:2018。机械与物理性能

EN 71-2:2020。易燃性能

EN 71-3:2019+A1:2021。特定元素的迁移

EN 71-10:2005。有机化合物——样品制备和萃取

EN 71-11:2005。有机化合物——分析方法



特别注意:

制造商应查阅EN 71系列的全部内容,确保符合所有相关安全问题。

使用OJEU引用的最新版标准,包括所有修订。



附加要求:

若玩偶含电子元件或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需满足额外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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