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党委召开专题扩大会议,研究贯彻省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意见和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要求
11月4日下午,汇鸿集团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省属贸易类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10·22”专题会议精神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集团党委班子成员、总裁助理、各部室主要负责人20余人参加会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剑主持会议。
会上,集团党委副书记孙苹传达了省属贸易类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集团纪委书记陶雨生传达了省纪委监委“10?22”专题会议精神,与会人员结合集团工作实际与相关问题,就贯彻落实好两个会议精神进行了充分交流。
张剑指出,监督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省纪委监委对省属外贸企业的关心和重视,要将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意见作为倒逼集团改革发展、助力集团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及时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意见和国资委工作要求上来。
张剑就集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站位集团改革发展全局,深刻认识省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意见的重要性,自觉把监督指导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对集团党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的“党性检验”,作为对集团领导班子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转型升级的“使命检验”,作为对集团上下执行力和抓工作落实的“作风检验”。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推进。要对照国资委标准,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各项任务的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牵头领导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牵头部门要做好落实协调工作,对上要积极汇报请示、争取指导支持,对下要抓好工作督导、强化任务落实,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三是要聚焦问题整改,拿出精准举措。要对号入座、落实到人,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落实好监督意见和国资委要求,逐个细化整改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对账销号落实”制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要确保整改到位,务必取得实效。要用好监督指导意见,推动集团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落实整改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起来,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公司运行。要与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推动集团风气持续向好。
会议宣布成立了“汇鸿集团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10·22’专题会议精神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剑任组长,陈述、蒋金华、孙苹任副组长,丁海、陶雨生、单晓敏、陆备、毕金标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相关日常工作由集团党群工作部牵头,要求苏汇公司、集团相关部室和各子公司密切配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